问题编号:[160608]
问题标题:旧钢轨进口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现计划从俄罗斯进口一批旧钢轨,规格均为12.5米,完好无扭曲。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3号)中关于钢铁废碎料(7204项下)的规定。2、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9号 中国海关1999-2006年归类决定Ⅰ中归类决定编号为:459Z2006-0459中规定了旧钢轨(8-12米)应该归入73021000。3、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海关将进口旧钢轨视为废钢轨监管申报。4、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公布的“关于进口废钢轨和废机车部件实施检验检疫的通知”中关于旧钢轨又有规定(一、经切割长度不超过1米或经扭曲的铁路钢轨,应归入海关税则号7204.4900项下,按照进口废物原料进行管理并实施检验检疫;长度在1米以上、未经扭曲的使用过的铁路钢轨、使用过的钢轨加工成的桥节,应归入海关税则号7302.1000项下。)我的问题如下:1、计划进口的12.5米的旧钢轨、完好无扭曲应该按旧钢轨(73021000),还是废钢轨(7204项下)向海关申报2、废钢轨与旧钢轨根据什么鉴定?由哪个部门来鉴定?再此对老师的工作表示感谢!急待答复!再次谢过!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大连海关
答:完好无扭曲的12.5米的旧钢轨应归入税则号列7302.1000。以上只作为参考,进出口时,以商品的实际报验状态和海关最终审核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