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1010]
问题标题:关于进口货物二次报关是否需要重新缴税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今年4月进口的货物已经进境报关缴税完毕,但9月份进行重新定价,即进行二次报关,需要再缴纳税费么?缴税数额和4月份第一次报关时一样么?非常谢谢,祝好!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您问题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如果是海关发现漏征税款的话,可以自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如果属于因归类、审价等征税要件不明,纳税义务人要求提前放行货物,向海关提供差额保金的话,现场海关凭审单中心或归类、审价等部门的答复进行保金结案,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