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1026]
问题标题:股权变更后海关注册登记证的变更如何办理?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由三方合资便成了独资(均为外资),昨天刚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想问一下要变更海关注册登记内容,要提交什么材料?另外,提交及审核期间的进出口业务必须暂停吗?最后,旧的海关注册登记证有效期至今年的11月16日,为了有效变更其内容请问需要办理延长有效期限吗?望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hpoohpw: 您好!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您公司报关有效期至2011年11月16日,请您公司于11月16日前到注册地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换证手续。 2.您公司性质由合资变更为独资,属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性质变更,应到注册地海关办理原海关注册编码的注销和新海关注册编码的注册登记手续。 目前,您公司取得新的营业执照,还需到商务、税务等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自有关部门批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规定的文件材料向注册地海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换证、变更注册登记等手续所需提交的文件材料,请查阅广州海关互联网站“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换证办事指南”、“企业注册登记注销办事指南”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办事指南”。 3.提交审核期间仍可以办理进出口业务,具体情形可向注册地海关咨询。 如有进一步疑问请致电:020-8110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