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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海关法》中名词的定义[160964]

问题编号:[160964]

问题标题:《海关法》中名词的定义

问题内容:《海关法》第五十六条中“(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和第五十七条中“特定地区、特定企业和特定用途”是否有具体的定义?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为方便进出境人员的合理需要,方便境内外居民相互表达情感的需要,法律授权海关可以对个人物品实行减免税限额,比如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中就规定,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法律规定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的货物都只能用于批准该货物减免税时海关审定的区域、企业或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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