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1815]
问题标题:商品归类
问题内容:关员你好!我将在12月初出口日本一批碳砖,现在就商品编码的问题咨询贵海关:货物原来是做为炼钢炉炉衬使用的,含碳量是80%左右,现在炼钢炉拆除了,里面的炉衬(炭砖)就拆除下来了,拆除以后为不规则形状固体,大小不等。这个出口到日本是做为焦炭的代用品使用的,我想请教一下这个货物应该使用3801300000炉衬用的类似糊、2619000090冶炼钢铁的其他废料和6902900000其他耐火砖其中的哪一个是正确的呢?或者是在此之外的哪个商品编码更合适呢?盼望您的答复。谢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1、您可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报关实用手册》《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等工具书,按照《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向进出口地海关(包括直属海关)提出商品预归类申请。2、登陆中国海关网(http://www.customs.gov.cn)-服务--信息查询---商品信息查询。3、如是天津企业,请您联系全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中心天津分中心(办公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五路1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