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2244]
问题标题:个人邮寄书籍与物品问题
问题内容:1.邮寄入境的图书受不受行邮价值1000限额?是否只要是50册以下,个人自用,超过1000元也能交税进入?2.如果图书和物品一起邮寄入境,图书在10册以内,占不占完税的50配额?3.如果图书超过10册不到50册,其他物品价值在1000以内,但总价远超过1000,是征税放行还是退运?4.用联邦快递寄送到杭州的物品,好像是在上海清关,那么交税是交到上海还是杭州?问这些问题主要一是国外的书贵,二是超过一定金额运费有封顶,所以一次想多买一点书,节省运费。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杭州海关
答:你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规定,个人自用进境的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每人每次10册以下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超出规定数量,经海关验核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海关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每人每次超过50册图书的,海关将对全部进境印刷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进境图书在上海海关通关,即在该关办理该批图书的通关手续。如图书和其它物品一起邮寄进境,除图书外的物品应以海关规定的包值为限,并如实向海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