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7513]
问题标题:营业执照变更问题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你好,我司是一民营鞋厂,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皮鞋,腰带,鞋材等,我司于2009年2月24日对营业执照进行了变更,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了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但因业务员疏忽未及时到海关办理自理报关登记证的变更,请问对我司今后业务是否有所影响?因时间较长现在变更是否会有处罚?急盼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请到主管地海关企业管理部门办理企业信息变更,材料和流程请参阅本网站-办事指南-企业管理-信息变更相关信息。是否处罚应由主管海关审查验核后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