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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EMS部分物品丢失[162907]

问题编号:[162907]


问题标题:EMS部分物品丢失


问题内容:您好,本人九月底从韩国寄了一个EMS包裹箱回山东临沂老家,目前包裹箱已经收到。但是,由于我是近期才回家,发现包裹箱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包裹之前重量是18公斤多、现在重量15公斤多,因为父母都不认识英语,所以我现在才知道包裹箱了少了东西。我是在韩国留学的学生,邮寄的都是自己用的个人物品,我现在能记起来的、少了的东西有:一个佳能单反相机镜头、一个佳能单反相机正版电池、一个三脚架和一盏台灯,具体的还少了啥我也记不起来了,不知道你们能否提供一个详细的清单。不知道我丢失的物品中有哪些是违反海关入境条例的?我还能不能拿回我的个人物品呢?如果需要补交关税,需要交纳多少?我的包裹邮件号码是:EM096400308KR,我的手机号码是15248360850,如有需要,麻烦您联系我。期待您的答复,由衷的感谢,谢谢您!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国际邮件入境如需申报纳税,则入境地海关邮局办事处会根据包裹单上的地址委托邮局向境内收件人寄送要求其到海关邮局办事处办理相应入境申报手续的通知。收件人或物品所有人在收到该通知单后应按其要求及时到海关办理手续。鉴于您已经收到包裹,根据您所描述情况,推测属未经过海关直接寄达收件人的情形。由于国际邮件经过环节较多,建议向承运人仔细核实相关环节。如须协助,请致电0532-8295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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