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1853]
问题标题:健康终端
问题内容:您好!1.我司生产的该款产品中文名称为:熙康健康终端 其中熙康为牌子名称。 2.构成:10寸液晶触摸屏幕,Intel单核1.66GHz CPU,1G内存,4G CF存储卡,2200mH锂电池,电源适配器(~220V AC转19V DC),内配蓝牙和WiFi模块(802.11 b/g)内置扬声器,麦克风和摄像头.音频输出两路,10个 USB2.0接口,已装有客户固定程序. 3.功能: 客户化健康终端,可通过标准USB和蓝牙等接口外接血压传感器等来测量血压等,并得出有关的健康信息资料传到健康医院,从而实现日常家庭保健监护用途。(注:本设备不含外接的传感器部分)请部该款产品可否归入8471419000,名为熙康健康终端? 本人觉得其硬件配置符合其他数据处理设备,同一机壳内至少有一个CPU和一个输入输出部件;包括组合,但该机身标签上的中文名称为熙康健康终端.而在用户那里的作用又是起一个日常家庭保健监护用途.因此产生歧议,盼回复.
报关员考试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产品构成及工作原理说明,该机器本身无法实现传感、测量及检测功能,其通过外界输入信息,使用预设的软件程序对数据进行自动处理,符合海关《税则注释》关于“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描述,因此无论其名称如何命名,应按“微型机”归入税则号列8471.4140。网上咨询答复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