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8066]
问题标题:边角料内销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公司是从事加工贸易的,现有一本手册准备核销,但边角料内销进口报关的商品税号6310900010(新的碎布料),这个税号监管条件为AP证(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我想问一下进口报关时,这两个证要吗?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武汉海关北京报关员考试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第111号令)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海关按照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边角料的报验状态归类后,属于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环保总局及其授权部门进口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免于提交许可证件。你公司可按照该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