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关税减免事宜
问题编号:[106194]
问题标题:关税减免事宜。
问题内容:你好,我是济宁微山一家企业。从事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生产。我公司生产设备需进口。符合5.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13.高技术绿色电池产品制造(无汞碱锰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高容量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燃料电池、锌空气电池、太阳能电池)产业指导目录。现在发改委的手续正在办理中。因设备交货期比较近。我想海关的减免手续同时办理。或者做好提前的准备工作。请问
1、我公司应准备什么手续。
2、我是到济宁海关办理免税吗。
3、办理需多少个工作日。
4、是否在设备报关前将免税的表办理下来就可以。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1、办理减免税的程序为:在项目管理部门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之后到海关办理项目备案和减免税审批手续。程序和材料请参阅本网站-办事指南-减免税;
2、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向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即济宁海关办理;
3、 企业提供的单证齐全、正确、有效后,经海关审核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上报总关审批的,自各关上报起3个工作日办结。
4、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出口前,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审批手续。具体请直接与主管地海关联系,电话0532-82955112转济宁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