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模具出口业务咨询
问题标题:模具出口业务咨询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我司是一家生产模具和制造塑胶制品的外商独资企业,现有客户提供图纸订做模具,模具做好后需出口至香港,以便收汇收回模具制作费用。由于模具生产的塑胶产品也在我司生产,所以模具又需进口到我司,现咨询以下问题:
1.司可否用不作价设备进口,如果可用此方法操作的话,是否需要缴增值税,所交的增值税是否可以抵税?
2.我司生产合同均是按进料加工方式申请,在此条件下,模具是否需要接受海关的监管?以上问题,急盼老师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答:1.可以,需缴纳增值税,抵扣问题请咨询国税部门;2.需接受海关监管,监管期为5年,期满向海关申请办理解除监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