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8091]
问题标题:关于我的手表关税被征过高的问题询问
问题内容:我在国外BUY网站购入1块精工手表,当时网站的购入价格99美金,后来BUY网站将此款手表长价为165美金,但海关在征税时,是按此表的原价350美金征税。我的国内EMS号为:TX000452119US 帮帮忙核查。万分感谢。如果有需要,我可以提供BUY网站的购物凭证。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审定完税价格,确定归类和适用税率,建议您提供您境外购买物品的真实、有效的正规发票,作为海关审价参考。对在完税价格表中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征税时,如所列物品的完税价格与应当征税的物品实际价格相差达到3倍(或1/3) 及以上时,海关可另行估价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款。 所以,海关以物品《完税价格表》、《税则归类表》为依据,综合考虑境外购买发票、市场行情等诸多因素,审定物品完税价格。境外购买发票是海关审价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在实际通关时,根据物品报验状态,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还是建议请联系上海海关邮办处,告知具体情况和提供有关单证号码,联系电话:6267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