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9127]
问题标题:减免税设备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你好!我提交的问题(问题编号:158976)已过去三个工作日了还未回复.问题如下:我司是外商独资企业,产品100%出口的进料加工企业(电子帐册),请问: 1.我司免税进口的还在海关监管期内的生产设备:(1)可否用来加工国内采购的材料生产产品内销或出口?(2)可否用来加工一般贸易征税进口的材料生产产品内销或出口? 2.我司免税进口的已解除海关监管的生产设备: (1)可否用来加工国内采购的材料生产产品内销或出口?(2)可否用来加工一般贸易征税进口的材料生产产品内销或出口? 急!请尽快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如你公司免税进口的设备是以外商鼓励条目中的“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的,则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条目的要求,已解除海关监管的的设备可由企业自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