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0015]
问题标题:化工品的单耗如何计算
问题内容:您好! 我司生产化工溶剂之类,很难确定物化在成品上的具体量,只能通过投入量与产出量,算出总的耗用,无法计算出净耗和损耗部分,请问象化学品之类的料件用何种计算方式申报单耗才能符合海关的要求,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您好!你司提交的问题已收悉。关于加工产品单耗申报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署令第155号)【以下简称(署令第155号)】已作了明确规定。根据署令第155号第四条之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加工贸易备案环节向海关进行单耗备案,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及第十四条之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因此,如实申报产品的净耗和工艺损耗,是海关单耗管理的原则,也是企业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