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0007]
问题标题:进料加工----报关单比对结果
问题内容:请问:我司以进料加工方式出口的货物(在泉州工厂加工,厦门出口),在申请出口退税时,厦门国税要求出具纸质的盖有海关单证章的“报关单比对结果”,以前都是直接到泉州海关打印,但从9月去打印时,泉州海关便告知不再出具纸质的“报关单比对结果”,厦门国税又要求一定要出具才能申请退税,现我司不知该如何处理。怎么两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 1、我关从未告知企业“不再出具纸质的'报关单比对结果'”。 2、加贸司《加贸司关于明确电子化手册纸面单证打印有关问题的通知》(加贸函〔2009〕6号)明确规定“为方便保税加工企业在电子化手册核销后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各海关可在电子化手册核销环节打印该电子化手册项下所有核销报关单号列表并盖章交予企业。”我关根据该规定已通过报关行代为通知和个别电话告知等方式周知厦门地区加贸企业可在向海关办理电子化手册核销环节申请打印《报关单比对列表》,我关将一次性打印该电子化手册项下所有核销报关单号列表并盖章交予企业。 3、加贸司在(加贸函〔2009〕6号)已经提出“在积极推进与商务、国税等部门的加工贸易数据联网交换工作,届时可以解决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和内销时遇到的纸质单证问题。”另据我关调研了解,当前国税部门已可联网查询到海关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而且除了厦门地区国税部门有这个要求外其他地区国税部门均没有这种要求,因此我关认为,既然国税部门已经可联网查询到海关进出口报关单证,是否有必要再打印纸质报关单比对列表值得商榷。鉴此,我关在近期也就此事项积极向加贸职能部门提议取消打印《加工贸易报关单比对列表》,减少厦门地区企业泉州、厦门两地奔跑,节约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