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4110]
问题标题:进口泰国鳄鱼皮,珍珠鱼制品(已经是成品,如皮包,皮带等)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官员,我想进口人民币几万元的泰国鳄鱼皮,珍珠鱼皮做的皮带,皮包到中国。请问法律许可吗?如果可以请问该办理什么手续及收费怎样?泰国海关那边是可以的。 感谢你百忙之中查看我们的问题。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福州海关
答: 您好!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相关进口商品的贸易监管条件和税率和其归类和税号密切相关。根据《关税条例》有关规定,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 二、根据您在邮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我们无法按照归类要求进行准确归类并确定税号。因此,无法告知您所需了解的情况。 三、如需海关提供协助,为保证归类的准确性,请带好商品详细资料(例如:规格型号、结构、组成、用途,样品等)到现场海关归类咨询窗口咨询或进行预归类申请。我关将依法按程序给您答复。 四、您拟进口的泰国鳄鱼皮、珍珠鱼皮制品可能涉及濒危物种保护公约,相关内容请咨询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或其办事机构。以上答复,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福州海关统一服务热线0591-12360咨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