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4185]
问题标题:备案费已交,不知此专利评价报告文件需不需要?
问题内容:现我在网上申请外观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备案费已经汇至你署帐户,已将申请书打印出来.申请编号为:142110066400001 我此项专利权的申请日为2010年2月11日,授权公告日为2010年8月18日,请问根据以下你署所提供的信息,我的授权公告并未超出一年,还需要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复印件吗? 我没有申请这个专利权评价报告,据悉要两个月才能申请下来,但现已交了备案费,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外观专利证明复印件(授权公告超一年或者专利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提供专利登记证副本,专利申请日为2009年10月1日之后的(含本日),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复印件) 盼复! 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这里是北京海关,由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备案管理由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统一负责,因此建议您到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咨询有关情况。您可以发电子邮件向海关总署咨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010-6519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