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4868]
问题标题:台湾邮寄印刷品所课的有关进口税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台湾购买的书籍,所花费用是由书费+运费共同组成的,而且由于是从出版社会直接购买的,出版社会给予八折优惠,用国际海运方式发货至上海,装书的箱内会附有发票和出书单,发票内容是我实际购书花费的金额,出书单上会详细地列出每本书的单价,折扣价和运费这几项。请问实际用来计税的金额是只按照发票上列出的购书金额还是书籍标价的无折扣原价金额来计税的?或者要把运费一起加上我购书所花费的实际金额来计税?
www.bgyedu.com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的规定,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1、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2、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也就是说,您个人邮寄以上规定范围之内的图书是免税放行的。您所述的进境书籍,如果超出上述数量,若经现场关员确认书籍仍然属自用范围,则您需依法缴纳个人行邮税。在实际办理海关通关手续时,应以口岸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图书的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