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5054]
问题标题:简单加工可否申请加工贸易?
问题内容:尊敬的官员,您好!我公司想申请从事加工贸易业务,负责将加工的晶圆切割成片、组装并测试,咨询主管海关,被告知因工艺过于简单,不可按加工贸易备案,仅可按简单加工备案?请问,这样是否合理?简单加工也是一种贸易方式吗?如何征税?盼复,不胜感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swiss1107: 您好,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加工贸易业务的审批机关是外经主管部门,海关凭外经主管部门签发的同意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有效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受理企业加工贸易备案申请,关于你司申请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的问题,建议咨询所在地外经主管部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第113号令)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海关不予备案: (一)进口料件或者出口成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 (二)加工产品属于国家禁止在我国境内加工生产的; (三)进口料件属于海关无法实行保税监管的; (四)经营企业或者加工企业属于国家规定不允许开展加工贸易的; (五)经营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报核已到期的加工贸易手册,又向海关申请备案的。 三、经海关批准实行保税监管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在进口环节可无需征税,待加工成品出口后,海关根据核定的实际加工复出口数量予以核销。 具体可查阅相关文件。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