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5576]
问题标题:关于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事项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我司去年从日本进了一批烤瓷粉,就是牙科用的东西,前段时间发现其中的一部分过期了,我们和日本供应商协商他们同意我们退给他们 ,然后补偿给我们一批新的,请问一下这种无代价抵偿货物申报 需要向海关提供什么资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另外 还有一点 因为当初进口的那票型号的货物已经停产了,补偿过来的货物型号不一样 但价格和HS编码是一样的可以吗?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外 贸 知 识
答:申报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提交下列单证: 1.原进口货物报关单; 2.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或者原进口货物交由海关处理的货物放弃处理证明。原进口货物短少的不需提交; 3.原进口货物税款缴款书或者《征免税证明》; 4.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 5.海关认为需要时,收发货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口货物残损、缺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与无代价抵偿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原进出口货物退运出进境,监管方式为“其他”(9900)。具体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