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报关员证书
问题标题:报关员证书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2003年11月参加报关员考试取得报关员证的,2006年6月册在汕头一家公司,但是2008年3月我辞职去了外地,当时没有办理报关员证注销手续,请问我现在想重新注册在外地一个公司作报关员,应该怎么办理相关手续?带什么文件资料去哪里办理呢?谢谢!我的资格证书是否还是有效的呢?
问题分类:[报关员] 投送单位:汕头海关
答:你好,你的咨询我关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问题1:报关员更换报关单位的,应当注销原报关员注册,重新申请报关员注册。你应到原注册地海关注销原报关员注册,再到拟注册地海关重新申请报关员注册.申请注销报关员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注销报关员注册申请书》;
(二)《报关员证》;
(三)《报关员资格证书》。
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报关员注册申请书》;
(二)申请人所在报关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与所在报关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报关单位为非企业性质的,可以提交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者人事证明);
(五)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所在报关单位为其缴纳杜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问题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施行(2006年1月1日)前已取得报关员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其报关员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一)现在海关注册的;
(二)200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报关员资格,尚未在海关注册的;
(三)2004年1月1日以后注销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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