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出口机制炭商品编码
问题编号:[103664]
问题标题:出口机制炭
问题内容:2004年,商务部、海关总署、林业局发布联合公告,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商品编码:44029000.10,原料为不为竹子的木材,不包括果壳炭、果核炭、机制炭等不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全部禁止出口。 我公司生产的机制炭是以锯末,木屑,木渣等边角废料为原料,通过机器压制成六角形炭棒,然后放入土窖中烧制成的. 想请问我公司的机制炭是否属于商品编码:44029000.10,原料为不为竹子的木材,不包括果壳炭、果核炭、机制炭等不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 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果核与木屑等废料烧制的机制碳应归入税号440290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