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9827]
问题标题:减免税设备退运和减免税配件转售出境的总是
问题内容:您好!我的问题是: 1、我公司于2010年免税进口一台设备,因规格问题需要退运出境,但欧洲出口方己将此设备转卖给新加坡一家公司,我们是否可以从重庆直接退运到新加坡(不经由欧洲)?是否必须从原进口口岸(即重庆)申报退运出口?进口时己缴纳的进口增值税是否可以退回? 2、2009免税进口的配件,因工程师决策失误,不用使用。现计划将其出售到美国一家公司,是申报一般贸易吗?是否需要补缴原进口时免掉的关税和增值税? 3、以上两种情况是否均需向重庆海关提交“解除监管”申请。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重庆海关
答:你好,请具体咨询我关监管科,电话6770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