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9842]
问题标题:修理物品报关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问题内容:我公司通过UPS报关出口修理物品,但是ups告知由于装箱单和装箱清单未盖公司公章而要求补充,但是我之前曾经出口过一批修理物品,并没有加盖公章,另外UPS又答复发票可以不盖公司公章,彻底晕菜,因为之前就曾因发票不盖章被要求补充资料,所以想问下修理物品究竟需要提供哪些报关资料,而哪些又必须盖章,哪些可盖可不盖。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103号令),海关审结电子数据报关单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递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124号令),办理出境修理货物的出口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维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进口合同)及其它报关随附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