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0495]
问题标题:车用自动变速器装配线减免税政策
问题内容: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们是一家专门从事车用自动变速器生产的专业企业,目前正处于样机试制阶段,下一步将会进入量产的进程,最近公司要进口大约10条的变速器装配线,请问国家在这方面在关税上有什么优惠政策,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我公司有一个省级的研发单位,但国家级的还没有批下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申请减免税,海关税则里似乎没有整条生产线的条目,只有单台设备的,如果符合条件,我们该如何申请,非常感谢您的解答。来源:报关员培训网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海关办理减免税之前,须先取得项目主管部门的批文。申请办理减免税时,除预录入打印的申请外,还需提供以下单证:(申请人向海关提交的所有申请均应盖有本单位公章,复印件均需加盖减免税申请人有效印章,并校验原件。)1.手填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2.预录入打印出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3.合同或发票(复印件);注:远洋渔业以《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申报单》(第一联)代发票。4.代理(委托)进口协议(复印件);5.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6.进口设备技术资料;7.科研项目介绍,包括科研项目的名称、负责人、基本内容、进口设备与项目的关系等信息(仅科教用品项目提供);8.自捕水产品运输“全程提单”复印件(仅远洋渔业项目提供);9.相关机构、个人出具的境外捐赠、归还、追索藏品的书面证明材料(仅接受境外捐赠、归还、追索的公益收藏项目提供);10.有关进口藏品特征的详细资料及清晰彩色图片(仅公益收藏项目提供); 11.承诺接受的藏品将作为永久收藏,并仅用于向公众展示和科学研究等公益性活动的有关材料(仅公益收藏项目提供);12.海关制发、并经减免税申请人签章确认的《法规摘要》(无项目备案的提交,进口饲料、化肥可不提供,详见附件2);13.《内资不予免税商品目录》列名商品,相关技术指标如未在合同或技术协议中列名,应提供国外供货商、减免税申请人关于技术指标的确认资料,承诺其技术指标申报无讹;进口数控机床涉及精度指标的,应提供精度标准证明,合同及随附原始技术资料未列明精度标准的,应提供国外供货商的证明材料;14.《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15.《减免税商品说明》;16.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