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减免税金额和实际申报金额[151825]
问题编号:[151825]
问题标题:减免税金额和实际申报金额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拟代理客户购买一产品,该产品客户单位有免税资格,需从国外工厂采购,我司是该国外工厂在国内独家代理。但是免税金额是我司报价给客户金额,该金额实际要高于我司从供应商处采购金额。 请问,如果我司进行申报时,可以提交给海关文件:免税客户申报的高金额免表,实际采购的低金额发票,这些文件可以确保正常通关吗?如果是我的客户单位进行申报,是否我必须要求我的国外工厂发票金额显示免表金额才可以正常通关?北京海关是否有其他国家海关出口需要提供文件的查询窗口和界面?便于了解这些国家出口政策,来判断国外工厂信息可靠性。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如果你司采购后转售给国内最终用户,用户则不能再享受免税待遇。只能是你司作为外方国内代理,以代理的身份操作此事,境外方出具的发票应出给最终用户,并与申请免表上金额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