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2201]
问题标题:电子帐册上,进料成品退换(4600)方式不良品再进口后,是否其代替品一定要再出口?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 你们好! 有个问题请教如下: 电子帐册上,已进料成品退换(4600)方式将不良品在上海口岸进口后,其代替品是否一定要再出口?如果其代替品不再出口的话 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以上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成品退换,顾名思义,就是要退进后再换出去。如果退进来的成品不再修复后换出口,从海关的角度来讲,仍记录在你公司的电子帐册上,核销时补税。从外汇管理的角度来讲,由于正常出口后要收汇,退换进口属于不得对外付汇,在外汇核销上可能会有问题。从税务的角度来讲,可能还会涉及出口退税返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