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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加工贸易料件内销[152219]

问题编号:[152219]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料件内销,内销时,审单中心认定税号与报关进口不一致
问题内容:有一本加工贸易手册,已进口料件,但由于市场原因,不能出口,只能做内销补税。但在进口申报时,审单中心认为进口料件税号不对,要求更改税号。但料件进口时,都是按手册备案的税号进的,备案科那边说已经进口了的,是不能改税号的。而做内销申请时,预录行是直接根据手册的项号来的,税号根本改不了。这样,手册的税号改不了,内销申报时也改不了,报关时审单中心通不过。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该项如何操作?谢谢指教!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请提供报关单编号以供进一步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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