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申请加工贸易手册
问题编号:[104858]
问题标题:申请加工贸易手册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办理进料加工在外经贸已办理完毕后,在海关申请加工贸易手册需提交什么资料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汕头海关
答:你好,你的咨询我关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办理加工贸易业务需向海关办理备案资料库备案和通关手册备案。
一、备案资料库的备案需提供:
1.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
2.料件、成品资料或图片(海关难以确定商品归类时收取);
3.对首次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还应收取《加工贸易企业情况登记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经营单位和加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立证明正本或已签章的复印件; 4.按规定应收取的其他有关单证。
二、通关手册的备案需提供:
1. 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 加盖企业印章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有效期限内再次申请备案的);
3. 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订购合同、销售合同或加工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要有中文说明,如属复印件,应盖章确认);经营企业开展委托加工的,还应收取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
4.《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必要时应收取能够说明商品特征和主要用途的照片、说明书、分析报告、检验结果、产品设计图、生产制单、生产耗料表、生产工艺流程图等有关资料;
5. 按规定应收取的其他批准文件和有关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