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6940]
问题标题:免税表不是显示的法定计量单位
问题内容:关员老师,您好!因为进口货物没有及时能办理出来免税表,所以我们前期按照押保证金方式先申报的进口,而且货物中有好几项品名,其中有的品名法定计量单位是千克;有的是“个”;因为货物是成套的设备,我们申报在办理免税表的时候都申报成了“套”,现在免税表同之前的进口报关单显示的计量单位有点不一样了。但是在申报的箱单上都显示了这两种计量单位。我们是否可以正常办理免税核销手续? 可有相关依据?还请关员老师能给予解答为盼!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修改报关单或者免表的单位都可以,从程序上讲,两者一致就可以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