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青岛海关:关于经营单位超期问题[129123]

青岛海关:关于经营单位超期问题[129123]

问题编号:[129123]

问题标题:关于经营单位超期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 咨询一下海关经营单位超期如何处理?需要办理何种手续?详解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换证,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手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四十日前向海关提出申请: (一)递交单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递交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递交); (4)《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5)《报关员情况登记表》(无报关员的免递交); (6)《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


上一篇:天津海关:退关问题[129033]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