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7924]
问题标题:进口设备免税
问题内容:你好,我公司科委下属的公司,公司的性质是社会团体法人。现在因项目需要进口国外的分析仪器。我们公司想咨询一下能否免税?我们到海关去备案,他告诉我们社会团体没有资格办理免税的吗? 我们在07年以前科委盖章办理过免税的设备。想了解政策有新变化,是不允许社会团体办理免税吗? 请回复。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9号)规定“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申请人,是指根据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享受进出口税收优惠,并依照本办法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相关手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经海关总署审查确认的其他组织。”,根据上述规定,社会团体可以作为减免税的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