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9243]
问题标题:关于减免税进口货物自查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近期我公司才听说每年要在第一季度递交“减免税进口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及其附件”,由于从2007年5月份最后一批进口设备以来,我们公司为提交过以上报告及附件,现在补交一下还可以吗?我公司要在今年5月份进口一批设备,需要办理免表。所以请老师告知解决办法,如递交报告书,与哪个部门联络?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如是天津企业,请您联系天津海关关税处咨询,办公电话:022-65206133。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