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9404]
问题标题:出口集成电路抽检拆真空包装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有票集成电路出口至香港,在首都机场被海关抽检,并要求一定要拆真空包装。我们的货物是集成电路,在加工厂的净化间密封包装后出厂,最小包装一包也是上千美金。货物被拆真空包装,客户会拒收甚至退货。请问海关对拆真空包装检查的货物有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拆完后能否严格再封上?关于不拆真空包装产品是否有任何备案措施防止重复出现?如有,该找哪个部门如何备案?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海关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38号令)规定实施查验,查验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的,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建议您联系现场海关查验部门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