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5062]
问题标题:从荷兰邮寄奶粉自用相关问题咨询
问题内容:海关办事处工作人员,您们好!祝新年快乐,工作顺心。 我想拜托朋友从荷兰邮寄奶粉给宝宝喝,咨询了一下,奶粉含量为900克/桶,价格10欧元左右,每次邮寄4桶,按照海关规定,税后200/桶,就是800块人民币,加上盒子重量以及包装走 TNT 5公斤的包裹足够。 按照规定,50块钱人民币以上的物品入关就会产生关税,交钱倒是应该的,主要因为我们是滨州的,要是缴纳关税必须要去济南驻海关办事处,路途遥远,来回得7个多小时。 所以想咨询一下: 1、这样邮寄奶粉,每次4桶自用,奶粉净重900克*4=3600克,1个月仅邮寄1次就够了,能不能避免缴纳关税?多少克之内是一定不用缴纳关税的? 2、看前面有回复说会开通邮局代收业务,请问大概什么时候,真的很期盼。如果真能够开通的话,在自家门口缴纳,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时间上,真的能够方便很多。 打扰了,谢谢!
报关员考试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个人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不得超过一定限值。海关对个人邮递进出境物品的限值规定为: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800元;寄自或寄往国外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1000元。超出人民币50元的予以征税入境。奶粉的完税价格为200.00/桶,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