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9008]
问题标题:台资企业进口设备结转
问题内容:您好!领导,我司为台资企业,免税进口设备监管年限未到,我们的进口设备如果要转卖给同样享受这个免税政策的企业(同一集团下武汉的兄弟公司),如果对方也享受免税进口设备的待遇,是不是可以开具形式发票(出口货物专用发票)并到海关办理海关结转手续(出口手续),对方办理进口手续,海关会出具免税转关证明。 具体结转手续应该如何办理?因为以前没有遇到过这类情况,烦请领导能耐心解答,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成都海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179号令以及海关总署2009年第8号公告规定,请转入、转出企业分别到主管地海关办理审批及报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