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拱北海关:企业转营相关问题[139841]

拱北海关:企业转营相关问题[139841]

问题编号:[139841]

问题标题:关于企业转营相关问题

问题内容:1.是不是一般民营企业都享有进出口业务权,要申请进出口业务权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2.转营后企业开展来料加工业务出入口操作流程是否和以前一样,以前进口材料要缴纳压金台账,但实际只是做个记录,那转营以后进口材料是否一样只要做记录,空台账还是先缴纳进口关税再进口呢?如果我的材料100%出口,那进口的材料或国内购买的材料可否享有退税? 2.一次性进口材料加工成品后是否可以不同时间、出口2个或2个以上不同地方,这样是否可以退税? 3.转营过程中要把资产转为投资资本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机器还在监管期内)?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7号)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你公司准备齐全有效的资料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后,就可以开展相关的报关业务。 2、在海关的办理流程一样;台账缴纳方式视企业管理类别及是否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而定,与企业性质无关。退税问题请咨询税务管理部门。 3、成品可在手册备案的口岸范围内报关出口。退税问题请咨询税务管理部门。 4、需按规定办理不作价设备结转减免税设备的报关手续。


上一篇:黄埔海关:免关稅及增值稅[139866]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