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稽查处关于一般贸易型企业分类管理办事指南
根据深圳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深圳海关稽查处负责受理深圳市一般贸易型企业管理类别申请、审核及相关管理工作。
一、评定标准及提交资料
1.AA类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l 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l 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3000万美元以上;
l 通过海关稽查验证;
l 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申请AA类管理企业,需提交下列资料:
l 《适用AA类管理申请书》;
l 《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l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2.A类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l 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
l 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l 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
l 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l 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
l 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l 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
l 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l 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l 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 变更手续;
l 在外部行政管理部门无不良记录。
申请A类管理企业,需提交下列资料:
l 《适用A类管理申请书》;
l 《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C类管理:
l 有走私行为的;
l 1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款累计总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l 1年内有2次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l 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D类管理:
l 有走私罪的;
l 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
l 1年内有3次以上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的;
l 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
5.企业未发生C类及D类所列情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B类管理:
l 首次注册登记的;
l A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并且不符合A类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l 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
二、企业类别申请/调整流程图: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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