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0441]
问题标题:出口退运
问题内容:你好:我公司退运了两笔货物,进口关单号码为422720101270042911/422720101270028080,已打印付汇证明联,现在要核销复出口的报关单,但是一直查不到进口的信息无法核销,还有外汇管理局说复出口的报关单该体现出是出口的是哪一票的,贸易方式也不应该是一般贸易,应该打是原先出口的关单号码,但是现在给我们打的报关单是正常出口的报关单,想问一下是不是我们报关行给打的不对了,还有为什么到现在都查不到进口的信息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422720101270042911和422720101270028080的进口报关单电子底账均已在2010年7月26日发送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应在三个工作日后传送到联网核查系统。请你司向外汇管理局核实。进口退运货物的报关单上应填写原先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号。复出口时可按一般贸易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