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1220]
问题标题:转进方已办理核销,转出方才提出结转.转进方是否一定要转进.
问题内容:3年前因转出方手册问题无法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转进方多次督促尽快办理,但是转出方一直未予办理。3年后转进方手册已办理核销,转出方才提出办理结转。因当初进口料件已经出口结案核销,转进方如果转进将来也无法办理核销。请问转进方不予办理是否违法或违规?海关可以再调整账目吗?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tony_east: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109号令,在备案环节,转入企业自转出地海关备案之日起20日内向转入地海关办理深加工结转备案手续;在通关环节,转出企业应在转入企业办结转入报关手续次日起10日内办理转出报关手续。转进方不办理转入报关手续,不符合海关监管规定。由于该问题涉及的情况较为复杂,歉难直接答复。请贵公司及时将该问题的具体情况报告主管海关,由主管海关按规定进行处理。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