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3345]
问题标题:展览品运输
报关员教材问题内容:您好,我们公司代理了泰国曼谷的一个珠宝展览会,我们的客户出境参展完后这些珠宝还是会带回来的,类似的这些在通过海关的时候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展品运输有什么管制要求??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建议方式:一、直接作为暂时出口货物在口岸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总署令157号)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二、使用ATA单证册(暂准进口通关单证册)出口,单证册可向当地的中国国际商会分会办理,使用该单证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货物从中国出境时,请核对出境地海关在ATA单证册封面(绿色)的左下角“海关验证”栏中是否已经签字盖章. 如果没有签字盖章,该单证册无效。2、单证册内的出口联和复进口联、进口联和复出口联是成对使用的,因此持证人在进出各个口岸海关时,要主动出示单证册,办理签注手续。如果没有办理海关签注手续,将会因引起索赔而无法及时核销和办理退保手续。3、单证册项下货物应确保在临时进境国规定的复出口期限前(白色进口联存根中标明)原状复运出境,否则单证册将会引起索赔。如果需要延长复出口期限,请事先咨询临时进境国海关。4、如果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在国外留购、赠送、放弃、被盗等时,应及时向当地海关申报,办理相关的手续,并让海关在复出口留存联上签注对该货物的处理意见。然后将有关海关手续的单据和单证册一同寄回出证机构核销。5、在使用过程中请妥善保管单证册,以免损毁或丢失;如果单证册丢失,请及时联系出证机构。单证册在使用完毕后,请您尽快退还出证机构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