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9139]
问题标题:聚氯乙烯糊树脂进口取样化验交反倾销保证金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你好!我公司是进口聚氯乙烯糊树脂为主要原料的的生产性企业。曾多次从韩国同一厂家进口过聚氯乙烯糊树脂,第一次进口(2009年9月,一般贸易)时,海关取样化验过,证明确为糊树脂。我们是生产性企业,我们的产品必须以糊树脂为原料才能生产,不能用聚氯乙烯纯粉。最近我们又进口了一批聚氯乙烯糊树脂,海关又提出要取样化验。可是化验结果得一个多月才能出来。而如果企业要提货,就必须先交纳高额的反倾销保证金。我们公司现在流动资金吃紧,短期内交不齐保证金,可生产又急着用料(况且,即使生产不急用,货物放在港口一个多月,产生的费用将是非常高的),在这种情况下,海关是否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准许企业提供保函先行提货,或少交或延期交纳保证金呢?多谢指教!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有关规定,对海关尚未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进口货物物品数量等征税要件的的情况下,先行申请放行货物的,应全额征税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