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6381]
问题标题:企业性质变更
报关员考试网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是中山的一家中外合作企业,现需申请变更为外资企业,营业执照/外经委/税局均已办理变更手续,请问办理海关变更需提交什么资料?敬请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 你好!一、由于你司改变性质,海关注册编码需要随着变更,如果你司已办结所有的海关手续,可以申请将旧编码注销,然后提交相交资料办理新编码的注册登记手续;如你司未办结海关手续,海关将给予你司新旧二个注册编码在3个月内同时运行,旧编码只能作核销、结转等业务,不得办理新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二、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详见下载中心);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限内资企业和经营范围有批发、零售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6、人民币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公安部门出具的报关专用章《印章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将报关专用章印模盖在《印章备案证明》复印件上;8、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9、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对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指复印件,海关验核原件,收取复印件)。三、办理机构:中山海关稽查处企业管理科,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五路中山海关缉私局办公楼一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联系电话: 0760-88666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