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6554]
问题标题:公司运营策略调整,保税物料后续如何处理??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老师: 我司是一家电子企业,我们集团在上海开设两家公司,都是实行的是海关联网的电子账册管理, 由于公司运营策略调整,计划将其中的一家关闭, 并将被关闭企业的海关所有结余保税物料全部结转到另一家企业继续使用, 未关闭的企业目前正在办理经营范围的增加手续,我的问题是:在公司准备关闭前,请海关下厂盘点保税物料, 待盘点结束是否就可以立刻用另外一家公司名义使用和出口被关闭公司的物料, 还是需要等到海关物料结转报关结束后方可使用??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报关员培训答:请你公司应分别向2个主管海关提出申请,说明有关情况,并请2个主管海关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明确加工贸易企业搬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9〕5号)的有关要求办理。原则上,必须待物料结转报关结束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