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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加工合同的数量如何做[126972]

问题编号:[126972]

问题标题:加工合同的数量如何做报关员考试网

问题内容:关员好,因我们是第一次做加工合同,请问我们的进口料件数量跟出口数量能不能在做加工合同是做得比实际进出口的要稍大一点,以防不够额,如果是可以这样做的话,那到核销时该怎么核销呢?(整本核销不作余料结转的)待复!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海关根据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合同中列明的进口料件、出口成品数量予以备案,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你司发现额度不足时,可向商务主管部门及主管海关申请变更增加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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