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0385]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手册 进料对口 进料不对口
问题内容:你好! 关于加工贸易手册中的监管方式“进料对口”:在 官方资料上的解释里好像没有特别明晰其对口的含义。所以我想了解一下: 1.是否可以理解为 我司不一定要销售给进料给我的那个供应商,对吗? 2.从出口成品本身来讲: 备案时,要写明的。但是有时,我们多备案料件(考虑到进料的各种成本,备案会多有当时已经签订的成品可同)时,就有可能会出现相应的成品规格和备案后签订的成品合同的规格不同(HS CODE一致,只是规格不一样)的情况, 此时,我司是采取变更手册成品规格的方式解决的。 有时候订单急,就会出现来不及从而导致一般贸易出口的情形。 所以,如果我司 监管方式选择 进料不对口,是否就可以不用每次去更改了?(HS CODE一致,只是规格不一样) 具体监管方式的代码是什么? 有何特殊要求? 谢谢!
报关员考试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进料对口”合同是指在签订进口合同时同时签订了出口合同;“进料非对口”合同是指在签订进口合同时尚未签订出口合同。按目前的操作流程,进料对口合同在办理手册备案时需要同时备案料件、成品以及详细的价格、规格、单耗等;而进料非对口合同在办理手册备案时需要备案详细的料件价格、规格,而对成品只需要备案成品品名,但是在成品出口之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增加详细的价格、规格、单耗等,否则无法出口报关。考虑到纸质手册变更需要手册周转,建议你公司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电子化手册,可以解决手册周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