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0938]
问题标题:深圳企业租赁贸易进口模具
问题内容:我们是深圳宝安外商投资企业,AA类企业。欲从拱北海关通关,租赁进口模具,租赁期在一以上。我们发现:监管方式代码为“1523”。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规定按租金进行征税,且“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税款担保”。 请问: 1)我们可以拱北海关通关吗?还是一定要在深圳通关? 2)海关对租金有无底线规定,该模具价格10万,使用10年,我们与模具出租方协商租金费为1万(一年的折旧价值),海关是否可接受? 3)另外,海关在哪种情况下需要收取保证金?全额保证金吗?可否用银行保函代替。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及有关规范规定,企业租赁进口的货物都需要向海关提供税款担保,担保额度不低于该货物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应缴税款的额度,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金,也可以是海关认可的银行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