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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加工贸易产生的不良品如何处理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产生的不良品如何处理

问题内容:你好!我是一家韩国独资企业,我公司现与外方签定合同加工电池产品。产品在实验,生产等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不良品,此部分产品我公司想清理。我该如何操作?申请内销补税?还是作废弃处理?或是有其它的解决方法,望给予协助。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加工后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及受灾保税货物属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任何企业、单位、个人不得擅自销售或者移作他用。经企业申请,可办理内销、退运出境、放弃等手续,应依你企业的申请进行选择。具体请参与中国海关-海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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