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1721]
问题标题:进口料件商编
问题内容:您好!有如下问题需确认: 1、“进口料件”及“成品”的商品编码在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之前需不需要到贵关先作个纸质鉴定? 2、申请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资料中,需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空白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此空白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要到哪里领?是经营单位所在地海关(厦门海关)领取?还是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漳州海关)领取?谢谢回复!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1、“进口料件”及“成品”的商品编码在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之前需不需要到贵关先作个纸质鉴定? 这个问题请咨询漳州海关加工贸易监管科,联系电话:0596-2922266-3210、3205。 2、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厦门海关自2008年6月份起,所用新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均实施电子化手册管理,联网监管企业实行电子帐册管理除外,也就是说: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海关不再签发《加工贸易手册》。